以下同志拟被聘用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高家乐、周晓敏、陆鑫、丁晓燕
公示期为:5月2日至5月6日。
如对上述人员聘用问题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513-85986663。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