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开发区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7年4月17日开始,10个工作日。
二、巡察对象
开发区检察院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巡察内容
开发区院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等情况。
四、巡察组成员
组长:李建国
成员:毛建新 郭明利 屈婧瑶
张 烽 杨多胜 赵 峰 张庆华
五、监督电话
电话:85106840 邮箱:ntjjjc@nt.js.pro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