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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开展司法救助 情法并施化纠纷
2017-04-27 10:14:00  来源:南通开发区检察院

  4月27日,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成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被害人刘某某发放1万元救助金,缓解了其家庭生活压力,同时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 

  2016年6月26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于酒后与被害人刘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持刀将刘某某腹部捅伤,经鉴定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案发后曹某某逃离现场,八个多月后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对曹某某拘留7日后决定取保候审,引发了被害人不满,其多次到市信访、公安、检察等部门上访,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并要求赔偿医疗费用20万元。针对刘某某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诉求,该院在开展侦查活动监督过程中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追捕建议书,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送看守所羁押。 

  针对刘某某要求赔偿的诉求,该院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家庭贫困,虽有意愿承担民事责任,但只能筹集到2.5万元,被害人刘某某系安徽籍来通务工人员,家庭生活同样拮据,治病所花医疗费用大部分系亲戚朋友所垫付,受伤后虽经治疗但尚未恢复劳动能力,家里还有三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为了化解矛盾纠纷,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依据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认为刘某某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遂主动向刘某某宣传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告知应当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该院正式受理刘某某的申请,并快速审查核实,在一周时间内将申请到的1万元救助金发放到刘某某手中,缓解了其看病就医压力,刘某某及家属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连连表示感谢。 

  该院在开展工作中坚持情法并重,把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与落实善后息诉罢访、做好群众工作相结合,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对办理的案件注入人文关怀。今年以来该院已发放救助金3万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消除了诸多不稳定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项佳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