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为讨薪奔波一年多后,河南省洛宁县的11名农民工在灵宝市检察院的帮助下,讨回了属于自己的12万元“血汗钱”。
2021年11月,董某承揽了由河南六建中标的位于灵宝北区的碧桂园外墙维修工程。由于工期紧、要求高,加之人手不够,董某便委托席某招工。席某很快找到洛宁县在灵宝市务工的杨某等11名工人。当时约定报酬为每人每天450元。工程于2022年1月完工后,董某给杨某出具劳务款结算单一份,证明欠杨某等11名工人劳务款17万余元,承诺于2022年1月15日前结清。席某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劳务款提供担保。
之后,经杨某等人多次催要,席某仅支付杨某等人报酬5.5万元,剩余12万余元未支付。杨某先后到劳动监察大队、法院、住建局等部门求助,但一直没有结果。后经人指点,杨某来到灵宝市检察院寻求帮助。灵宝市检察院受理杨某等人的申请后认为,杨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应予支持。于是,检察官指导杨某等人修改起诉状,查找法律依据,固定相关证据,支持杨某等人提起民事诉讼。
2022年11月25日,在灵宝市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董某于当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杨某等11名农民工劳务费12万余元,汇到指定账户。
兔年春节临近,灵宝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中了解到,杨某等人仍未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便监督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督促河南六建、董某履行支付义务。
据记者了解,这是三门峡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以来,灵宝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监督案件。检察机关一方面加强与法院执行法官的沟通联系,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与包工队负责人多次电话联系,讲明不履行调解书拖欠劳务费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督促包工队负责人尽快给付农民工工资,尽最大努力促使11名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