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信阳浉河:房产公司的10套房屋解封了
2020-12-31 10:44:00  来源:检察日报

  “因为一起民事执行案件,公司的19套房屋被法院查封,目前仍有10套房屋未解除查封,我们无法销售,加上疫情过后,公司经营更是雪上加霜,请求检察机关给予监督帮助。”今年7月的一天,光山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经理胡某向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求助。

  2017年5月,胡某的合伙人徐某因民间借贷与周某等发生纠纷,被周某诉至浉河区法院,法院判决徐某承担680余万元还款责任,同时还裁定查封徐某持有的光山县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大厦中的19套房屋。

  2019年8月,法院以民事调解方式对徐某和胡某等人共同持有的该大厦股权进行资产分配,徐某分到该19套房屋以外的2套房屋。随后,胡某等人于2019年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今年5月,法院裁定解除此前查封的19套房屋,但实际只解除了其中9套房屋,对剩余的10套房屋没有解封。

  “法院生效的民事裁定书已说明19套房屋不应继续查封的理由,在已解除9套房屋且申请执行人未提出异议情况下,应对剩余房屋一并解除查封。”检察官张红权说。

  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公司的实际困难,检察官多次同法院执行人员就线索认定和调查交换意见,共同分析梳理案情。今年8月,该院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违法检察建议书,纠正上述违法查封房屋问题。

  经过跟踪监督,今年9月,法院回函采纳了检察建议,纠正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涉案房产依法解除了查封措施。目前,该公司已对上述房产进行处置,缓解了资金周转困难现状,经营秩序也在逐步恢复中。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民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出抗诉2件,发出纠正民事执行违法检察建议7件,纠正民事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3件。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