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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办公地变迁之六:北河沿大街147号
2019-03-28 16:08:00  来源:检察宣传文化网

  1978年3月5日,叶剑英委员长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宣布:“鉴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极大重要性,宪法修改草案规定设置人民检察院。”随后,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新宪法,即“78宪法”。据此,撤销近十年的检察机关得以恢复重建。

  说是恢复重建,可经过十年浩劫之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既没有机构,又没有干部,也没有办公场所,一切都要从头开始。重建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不得不暂时寄居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厂桥招待所,既然是招待所,当然就不能久留。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借用国家民政部在北河沿大街147号部分办公室办公,也算是正式安顿下来,并于同年6月,在这里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大会。于是,北河沿大街147号就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后的正式办公地点地址,并经三次维修和扩建,一直沿用至今。

  北河沿,咋听起来,多少有些匪夷所思。河沿就是河边,可放眼望去,不说是河,就连河的痕迹也很难寻觅。既然没有河,“沿”又从哪里来?

  北河沿得名确实与河有关,而且是一条在当时知名度很高的河,只是离开公众视线太过久远,记忆与影像日渐模糊,甚至消失。这条河就是元大都时期的运河、明清时期的御河、民国时期的“北大河”。“北大河”是北京大学师生们的称谓。这条河于建国后被填平改为暗河,原址即为现在的东皇城根遗址公园。

  蒙元定都北京时,为解决京师粮食运输问题,元代水利专家郭守敬主持开凿通惠河,将漕运码头终点从通州向西北延伸至元大都内的积水潭,江南粮食可以通过运河直抵城内。通惠河水从什刹海缓缓流出后,经万宁寺桥、东不压桥,折向东南进入北河沿,顺皇城东城墙一路向南出皇城南墙。明迁都北京后,由于积水潭上游来水骤减,加之河道不断被泥沙淤积,北河沿的这段运河最终废弃。宣德年间,明朝政府将皇城东墙从运河西岸移至东岸,运河被圈入皇城,从此变为御河,犹如养入深闺,再无人识。由于御河穿过明清皇城东门——东安门,东安门以北叫北河沿,东安门以南称南河沿。如今,站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大门口,向东平视,宽阔的北河沿大街,其雏形在明前期已经形成,与其相邻的带状遗址公园下的河流仍然在流淌,只是由地上转入地下,继续平行向东,东皇城根北街就是当年皇城东城墙。可惜,这一切都如过眼云烟,任凭你瞪大眼睛,除了想象,什么也看不到。

  最高人民检察院搬来之初,办公条件异常艰苦,与民政部共用一个门牌号(现在还是),共用一个大门,主要办公用房是北边一排两层旧楼,检察长、副检察长办公室,会议室及办公厅都挤在二楼,检察长没有自己独立办公室,副检察长两三人共用一间办公室;各厅则七八个人集中在南楼一座两层危楼里。

  办公条件虽然简陋,但恢复重建工作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这一年12月,几乎与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第七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这是检察工作被迫中断整整十年之后的第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其在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史上的意义与作用,再怎么形容和强调都不算过分——是转折,更是浴火重生。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胡耀邦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共和国第三任检察长,也是恢复重建之后第一任检察长黄火青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过去一段时间检察工作,讨论了检察机关在新时期工作任务,《人民日报》专门刊发《大力加强人民检察工作》的社论。此后,共和国检察工作再次步入正轨:1979年,全国人大修改通过《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特别检察厅公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82宪法”,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宪法定位;1984年,经中央批准,全国检察人员实行统一着装……

  在搬入北河沿大街147号整整十年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办公场所进行第一次维修,在民政部大门之北另开一门,供机关干部出入,但院里整体格局基本未变,依然显得有些局促和破旧。又一个五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对办公场所进行改建,在维修南楼和北楼基础上,于西边建起一栋两层新楼,形成一个四合院格局。同时重建大门,从保留下来的照片看,这是一座典型的中国传统城楼式建筑,两根圆形立柱支撑起高大的长方形大门,门的上方建有重檐歇山顶门楼,上覆绿色琉璃瓦,重檐中央悬挂国徽。

  从远处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位于大街西侧,坐西向东,背靠紫禁城,面朝被东皇城根遗址公园遮蔽的御河,以及被拆除的皇城东墙。早在1903年,这里曾是京师大学堂译学馆的所在地,时任译学馆总办、后来担任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的严复先生,曾在这里慷慨激昂地讲授自己翻译的《天演论》。1912年,京师大学堂更名为国立北京大学,一年后,京师大学堂法律学门随之更名北京大学法科,搬入译学馆,并对原有建筑进行扩建,五四运动策源地的法科礼堂正是建于这一时期。时任北大图书馆主任的李大钊,在这里讲授社会立法学,马寅初、王宠惠、康宝忠,以及稍晚些的陈瑾昆、王化成等一大批民国知名学者或实务界人士在这里或授课,或从事法学研究。需要说明的是,民国时期的北京大学,与我们印象中的最高学府有些不同,她没有统一的校园与围墙,校舍零散分布在御河以西、故宫和景山公园以东的狭长地带,文学院(一院)即现在五四大街上的红楼,这是当年北京大学标志性建筑;理学院(二院)位于沙滩后街,部分建筑保留在现在华育宾馆内;法科(三院)就是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在地。如果饭后在胡同或小巷散步,别小瞧那些稍显破旧的四合院,说不定民国哪位教授曾在这里居住或短暂停留。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墙之隔的箭杆胡同是当年陈独秀北上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时的寓所。

  这一时期,虽然皇城城墙被拆除,可御河还在。民国语言文字大师刘半农曾赞美“两岸的杨柳,别说是春天的青青的嫩芽,夏天的浓条密缕,便是秋天的枯枝,也总饱含着诗意,能使我们感到课余之暇,在河岸上走上半点钟是很值得的”;孔德学校(当年是北京大学附属小学,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兼任校长)校歌中也这样写道:“啊,我们可爱的孔德,啊,我们的北河沿。你永是青春的花园,你永是智慧的来源”。如今,北京大学搬走了,御河也消失了。漫步在皇城根遗址公园,有几人知道脚下的林荫小道曾经是一条碧波荡漾、杨柳婀娜的河流。

  进入21世纪以后,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不断壮大,原来办公楼显得非常拥挤。于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4年至2006年间,又一次对北河沿大街147号进行改扩建(机关搬至皂君庙4号办公),院落继续向西拓展,新建新北楼、新南楼以及西边外事活动大楼及东边的大门,形成我们现在看到的模样。

  从京师大学堂法律学门到北京大学法科,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虽然经历了物是人非与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但法治精神和思想一直在以其独特的方式传承和延续——这里仍然洋溢着百年法律书香,并践行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梦想。(全文完)

  编辑:项佳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