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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2021-03-18 14:31:00  来源:南通开发区检察院

  2020年,开发区院在市院和区党工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护航“六稳”、落实“六保”,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国家战略大局,全面加强检察业务、检察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在服务保障区域发展的具体行动中展现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

  一、聚焦中心,主动发力,在参与社会治理中体现检察贡献

  将检察力量融入助推区域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推进,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方向,切实找准服务保障区域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着力点,《防疫复产期间落实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报告》、《关于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调研报告》获党工委书记批示。

  一是主动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件3人,成功办理一起散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诈骗援鄂医护人员财产案件,仅用时5天提起公诉。该案经三方四地以网络庭审形式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意见引起200万在线网民热议,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完全采纳并当庭判决。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2020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二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上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件,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13人,批准逮捕13人,审结起诉涉恶案件2件18人,发现并移送涉黑恶“保护伞”线索1件。在办理一起13人敲诈勒索、诈骗、盗窃案件中,改变传统介入模式,创设新申请公安扫黑除恶专案组入驻检察机关,成立党员办案团队,顺利将120册卷宗、13名犯罪嫌疑人、40余节犯罪事实、6个罪名、3个犯罪集团的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利用自行补充侦查补强证据,在办理杨某等五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中,准确认定恶势力犯罪情况,积极打财断血,对一套利用赃款出资的房产予以查封。

  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立案监督专项审查活动,畅通民营企业申诉信访“绿色通道”,依法审查办理南通康H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立案监督申诉案,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落实“四必进”挂钩联系原则,走访某央企集团南通棉花有限公司后,应企业要求迅速协调区法院启动涉案财物保全措施。针对辖区内中天集团被骗案件主动上门服务并制发刑事风险提示函,跨区域推动开展逮捕工作。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助力社区矫正涉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活动,指导社区矫正对象周某经营的南通某纺织有限公司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和复工复产材料递交。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先后建议司法局为6名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了一次性审批长达6个月外出跨市、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申请,保证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涉企案件“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经市院协调对一起长达六年的“挂案”成功撤案。

  四是积极参与区域社会现代化治理。立足司法办案,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立刑事和解室,调处纠纷,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年接收信访案件60件,受理办理21件,发出纠正违法建议2件,成功化解市政法委、市检察院交办的陈某控告信访积案。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传播检察好声音。派员3人参加全区信访维稳专项攻坚行动积案化解专班,确保无涉检涉法信访,及时引导侦查,补充证据,成功起诉孙祝兰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配合做好“中兴兰溪荟”信访案件化解,协助摸清底数,分析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制定出台《检察长“三进”行动计划》《“网格+检格”联动融合建设的工作方案》,落实“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部署要求,6名院领导和25名干警分别对接四个街道共计71个网格。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区法制办、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建立行政处罚案件会商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是全面做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以“守护江海”、“船舶污染”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引领,对南通贝斯特钢丝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当庭支付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24.23万元,并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针对长江开发区段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死灰复燃”承接装卸砂石作业问题,及时建议区建设局纠正违反港口管理的违法行为。在办理市院交办案件中发现部分船舶企业对含油污水和船舶垃圾分类管理不完善、违法处置产生的船舶危废污染物的情况,向区海事处发出检察建议。

  六是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聘任11名中层以上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与区社会事业局、公安局再次开展工作会商,推动形成政治、法治和检察监督的“三个自觉”。通过法治宣讲、法治微电影展播等法治宣传活动,多形式适应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模式。办理广受社会关注的小海中学因校园欺凌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积极做好案件办理和舆情应对工作,从快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挽救,对一名因一时失足涉嫌犯罪的在校大学生经公开审查听证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主动联系学校发放毕业证帮助就业。

  二、聚焦主业,为民司法,在推进四大检察中提升监督质效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批捕案件53件101人,批准逮捕45件85人;受理公诉案件204件274人,起诉案件169件245人,不诉33件41人,不诉率14.3%。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今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193件265人,适用认罪认罚率94.31%,加强针对具体情节精准量刑的沟通协调,努力促进区内确定量刑的精准度,今年精准量刑适用率92.58%,采纳率99.06%。积极有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权能,共对32件案件提前介入、11件案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补强证据链条,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有效减低降低案-件比。

  开展民事检察专项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4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执行、审违监督齐发力,依职权受理5起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行为违法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进落实高检院“二号检察建议”,规范民事公告送达程序。案件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监督持续发力。针对行政诉讼集中在开发区法院集中审理的情况,深入分析研判,通过查询裁判文书网了解行政协议诉讼的一审生效的裁判情况,与兄弟院互通共享相关裁判信息,受理审查审判程序违法案件2件。通过互联网摸排案件线索时发现一起关于管辖权移送的行政诉讼案存在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向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对行政机关申请非诉执行案件开展专项监督,4月对区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行政裁定后不交付执行导致案件超期的普遍性问题,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推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多维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先后发出两份关联建议推动市政府于2018年发布的《赋权清单》中“取水许可及排污口审批”等权限落地区管委会,多次与区建设局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在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基础上,全面履行取水许可及水资源管理职能。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对接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践行赔偿磋商制度,针对污染环境中存在的损害价值预估较小而鉴定费用较高的情况,邀请专家综合评定损害范围与修复费用,尝试以“专家意见”替代“鉴定修复”的方式,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今年来共参与磋商3件,环境修复费用磋商金额9.76万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打好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组合拳,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的同时,对符合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罗建军、杨刘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2起案件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得到区法院判决支持,捍卫了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8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专项监督,针对发现的8名社区矫正对象仍违规担任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督促在矫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防止“带病”上岗。联合区司法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共同会签《关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违规担任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情形协作处理的意见》,实现刑罚执行与民商事法律规范的无缝对接。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费专项监督活动,向区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会签《关于建立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失地生活保障费情形协作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从源头上堵住财政资金流失漏洞。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实效。探索建立“醉驾”犯罪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与交警五大队会签文件,在全市率先开展“醉驾”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交通执勤自愿服务工作,有效惩戒和教育“醉司机”,遏制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和预防再犯风险。针对“一房多卖”合同诈骗案中发现的存量房交易监管中存在的隐患,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房产中介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促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专项联合整治工作,有力促进了开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盗窃案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在危险化学品的寄送、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存在监管漏洞,先后向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发出3份诉前检察建议,深挖背后根源,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以点带面提升物流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该案入选全省依法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三、聚焦党建,业务融合,在打造专业团队中锻造精诚队伍

  党建铸魂,引领奋斗方向。将“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与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执行党建责任制,党组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建立上下联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南通‘发展四问’”学习研讨,答好充分履职、争先创优的检察答卷。

  廉政托底,清正检察形象。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两个维护”。签订党风廉政履责承诺书压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职纪实工作,落实上级院有关过问、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等制度规定,做好廉政预防工作。强化日常作风检查,定期开展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公车管理等制度的督查。将廉洁文化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组织本院干警自编自演《循径登山》微视频,参与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亲情廉语”微视频大赛获三等奖,并成为全市唯一廉政公益广告入选全省廉洁文化优秀作品。制定“机关作风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坚持把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规范司法办案、作风效能、疫情防控等作为检务督察重点,有针对性地监督纠正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检务督察活动15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12期。

  队建固本,提振干警素能。针对合理细分罪名,增配办案力量,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临时成立主办检察官办案组,灵活调整办案力量,激发办案活力。一体化推进培育培养培训,加强案件前沿、检察理论、信息宣传等培训推进力度,制定《关于在机制建设年加强检察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累计被上级院录用信息21篇,撰写的《网络诈骗犯罪的司法认定难题探解》在全国法律类核心期刊《犯罪研究》发表。执行贯彻“慵懒散”整治要求,落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考核奖惩,运用考核结果解决突出问题”要求,制定《2020机关日常考核实施办法》《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党的建设考核指标》《“机制建设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等全面细化责任落实,强化考核运用。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大学习”,抓好“大落实”,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始终坚持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找准服务保障切入点,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不断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摸准发展规律,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切实履行好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政治责任,抓实抓细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