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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蔡:把“六稳”“六保”融入司法办案中
2020-11-30 16:17:00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机关给我从宽处理的机会,我的百姓菜馆又开张了,从此可以安心经营了……”日前,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吕某进行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激动地说。

  吕某是河南信阳人,在新蔡县城经营一家具有当地特色的“百姓菜馆”,因饭菜质量好,前来就餐的客人络绎不绝,于是他招收了一批服务人员帮忙打理生意。今年年初,由于疫情爆发,“百姓菜馆”的生意每况愈下,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吕某拖欠7名员工三个月的工资共计5万余元。

  5月中旬,这7名员工为讨回工钱,将吕某欠薪之事反映到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明情况属实,向吕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于6月10日前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接到整改通知后,吕某及时筹措资金,支付了所欠一部分劳动报酬。为了使菜馆开业,并继续经营下去,吕某仍有34240元欠款没有与员工兑现。

  6月20日,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该县公安机关。新蔡县公安局6月23日立案侦查后,吕某于6月28日被抓获。当日下午,吕某即支付完毕所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共计34240元,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7月20日,该案移送至新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吕某系外地人,一直坚持在新蔡投资做生意,不履行劳动报酬并不是想赖账,而是因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其筹措资金支付了所欠劳动者工资。

  承办人认为,办案不能仅考虑顺利办理,还要考虑社会效果和服务社会大局,服务“六稳”“六保”,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该菜馆留得住活得好,这样既化解了矛盾,又助推稳就业、保民生工作。

  鉴于吕某为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且已足额支付拖欠工资并取得谅解,其到案后主动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于是,该院根据吕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吕某作不起诉处理,对其进行公开宣告,并进行训诫和释法说理,要求其依法经营。

  吕某表示,一定吸取此事教训,严格守法经营。检察机关的服务举措让他重拾经营信心,决定今后在县城再开一家分店,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