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撑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伞”。该院始终坚持严管厚爱,在依法惩治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化力量开展精准帮教,帮助罪错未成年人纠偏改错,已有2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顺利考入大学。该院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多元综合保护,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至今,该院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25次,心理疏导21次,司法救助21人。
强化未检综合履职,夯实未成年人检察“保护罩”。该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出台《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维度平衡发展。该院通过大数据全面排查辖区发生的涉未案件,对发现的宾馆、酒店、KTV等娱乐场所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督促整改整治。针对发现的教师队伍参差不齐等情况,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教育局印发《咸阳市秦都区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该院常态化开展未成年在押人员专项检察活动,推进各项未成年人监管教育特殊制度落地落实,促进未成年在押人员的身心健康发展。
主动融入“五大保护”,共绘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该院创建“1+3”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与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签订《家庭教育指导协议》,确保家庭保护“不缺位”。该院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安全督导等工作,创新“秦都朝阳”法治微课堂进课表模式,促推学校保护“严落实”。围绕涉未成年人食药安全、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等问题,该院积极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治理安全隐患56处,推动社会保护“聚合力”。针对网络产品和服务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问题,该院依法立案办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织密网络保护“防护网”。该院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公安、妇联、民政、关工委、团委等部门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等协议,在案件线索共享和快速办理、困境儿童救助、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