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区党工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本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本院将有序恢复现场查询、阅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本院有序恢复案件程序性信息现场查询、现场阅卷工作。
二、鉴于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提倡相关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网站、“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本院案管大厅电话0513-85986672,查询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案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需要阅卷的,也可优先通过上述网站、公众号提交互联网阅卷申请,本院案管部门经审核符合网上阅卷条件的,将及时推送电子卷宗。
三、诉讼参与人到本院查询案件信息,案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到本院阅卷,请遵守如下规定:
1.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3.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主动出示身份证、“南通好通码”或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
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
6.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他人查询,阅卷过程中,耐心等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行为。查询或阅卷完毕,及时离开;
7.南通市外来(返)通人员,请严格执行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各项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后,方可进入本院。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