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关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整治检察干警及其家属从事经营活动、参股借贷情况,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明确整治范围
为了全面掌握本院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及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我院将检察人员及其家属共计108人信息提交上级检察院,查询从事经营活动和参股借贷情况。
二、明确整治重点
一是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二是检察人员投资入股或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旅馆等企业,或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三是检察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检察人员所任职人民检察院辖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四是检察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五是检察人员或检察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其他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重点研判其经营行为是否与检察业务相关,是否存在利用职务职权便利谋取利益的情况。
三、整治情况
经查询有3名干警的配偶有经商办企业的行为,经核查,不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
四、监督方式
为了方便人民群众对检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监督,现将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布如下:
邮寄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收。邮编:226009。
监督举报电话: 0513-85986663。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