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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促成全区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
2020-10-30 15:05:00  来源:开发区检察

  近日,在南通开发区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暨行业管理培训会议上,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姜伟走上讲台,从“客户信息能否随意提供?”、“未尽职审查,致使买房人被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茶水费是否一律可以收?”、“捏造或者散布市场政策变化谣言,制造社会“恐慌”气氛,是否可行?”、“不是所有的证明都可以代办”、“客户的资金切忌不可动,否则将涉及刑事风险”等方面,结合办案实践中的一些案例,围绕房产中介从业过程中易发多发的一些法律风险,给全区200余名房产中介从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教育引导房产中介人员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依法经营。

  近几年,随着楼市的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迎来了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涌现了越来越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现,南通开发区现有房产中介机构379家。为了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6月份以来,南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街道办事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专项联合整治工作。

  而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发起,还要从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一房四卖合同诈骗案件说起。

  今天上半年,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常某某合同诈骗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常某某于2018年6至10月间,先后通过四家中介将位于南通开发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进行出售,并分别收取了四名被害人19万元至97万元不等的购房款。这四家中介在收到房源信息后都没有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源信息核验,也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甚至在常某某随便编造个理由后就将原本由中介机构保管的房产证还给了常某某,导致了被告人常某某不受限制地将该套房屋进行了四次出售。针对案件中暴露的中介服务机构未尽职尽责开展二手房居间服务为常某某多次诈骗得手创造了便利条件以及开发区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房源信息核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平台建设不完善、制度不健康、管理不到位、培训不到位等情况,2020年4月30日,该院依法向南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教育培训。

  收到检察建议后,南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对全区范围内的中介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并结合开发区实际,从2020年6月份开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发布公告接收群众举报、采取房地产中介自查、各部门联合检查、领导小组抽查等方式全面查处各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法情况。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