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预算公开总体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贯彻执行市人民检察院的指示,确定和部署本院的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需要由派出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经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环节中其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组织实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其他应由派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主管部门包括的下属部门预算单位名单)
1、办公室
2、职务犯罪侦查局
3、侦查监督科
4、公诉科
5、控告申诉科
6、案件监督管理科
7、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检调对接案件办理科)
8、苏通科技产业园检察室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政治处、纪检组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司法机关、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经费由同级政府全额保障。
(四)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抢抓机遇,提升检察工作创新力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特别要认真学习领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等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举措,主动适应“互联网+检察”的新形势,善于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升级跨越,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开发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全面履职,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
围绕“廉洁开发区”建设,始终保持自侦办案的强势劲头,不断提升办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持续确保反贪人均办案全市领先地位。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要求,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建设,继续深化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工作。围绕“平安开发区”建设,在与公安、法院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批捕正确率、有罪判决罪100%,适时发布年度《刑事检察白皮书》。强化执法办案风险意识,认真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探索实行非公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保持涉检上访“零记录”。围绕“法治开发区”建设,不断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工作,针对多发、易发的普遍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法律监督”行动。围绕“美丽开发区”建设,以开发区实施新一轮“环境保护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为契机,开展“生态检察行”系列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职责,为开发区打造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提供司法保障。
(三)规范司法,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
坚持问题导向、破立并举,既从“破”的角度,全面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又从“立”的角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打造全范围监控、全过程防范的办案工作区和公正、亲和、便民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坚持实体平台建设与虚拟平台建设并重,将信息技术融入司法场所建设,以检察门户网站为依托,加快构建网上网下一体运行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
(四)打造亮点,提升品牌工作影响力
品牌工作要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式,深化举措,让特色更特、亮点更亮,在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青少年维权等领域,努力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进一步利用好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协会和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两个平台,加快建立网上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探索建立“检察智库”,凝聚社会力量,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非公企业犯罪预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擦亮“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品牌,打造一流的未检工作区,全面推进未检社会志愿者工作,发动社会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回访帮教等工作。
(五)强化素质,提升检察队伍竞争力
加强理想信念、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大力实施育才、扶才、优才、聚才、铸才工程,以“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为载体,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不懈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41.02万元,功能科目为公共安全支出,预算资金为税收财力安排。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819.70万元、项目支出728.65万元、不可预见费93.20万元。(详见附件1)
三、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公务接待费11.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均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会议费为11.04万元,培训费为14.92万元。(详见附件2)
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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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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