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矫对象容易脱管、漏管、虚管的实际情况,与辖区司法局、司法所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就社矫人员入矫、执行、解矫等关键环节进行沟通协调,及时互通相关信息,形成强大的社矫监督合力。”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蒙娇向记者介绍说。
林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19年3月1日被海口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社区矫正时间自2019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由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司法所负责监管。今年4月3日,秀英区检察院社区矫正办公室值班干警在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日常电话抽检时发现,林某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未经监管单位海秀街道司法所同意,私自于3月28日驾车离岛返回广东梅州老家。其间,林某将所佩戴的监控定位手表摘下放在其居住的七彩阳光小区家中,而海秀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未能通过每日定位查询其所在位置,致使林某离开监管辖区7天未被发现。
4月8日,秀英区检察院向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接到检察建议书当天,秀英区司法局责令海秀街道司法所就存在的虚管问题开展整改,并对林某下达警告两次。秀英区司法局将相关整改情况向秀英区检察院进行书面回复,并表示会严格按照规定,利用多种手段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行踪,提高监管工作的敏感度,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经过此次监督,对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起到较好督促作用。
“通过不定期走访,面对面与社矫人员的家属进行交谈,详细了解这些社矫人员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秀英区检察院社区矫正办公室干警罗裕程介绍说,这样的互动交流,发挥社会力量,加大对社矫人员的教育、帮扶力度。此外,秀英区检察院社区矫正办公室借助司法局监管系统平台,不定期集中抽查社矫人员日常定位跟踪记录,并联合司法局随机实地抽查社矫人员,确保日常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