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某原本从事物流工作,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于今年1月20日开始在重庆市开州区接受社区矫正。
“我很后悔。”谈某说,因为自己的过失,让交通肇事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遭遇了不幸,而面对数额巨大的赔偿款,他自己的家庭也陷入了困境。今年7月,谈某与他人合伙成立物流公司,希望通过工作尽快凑齐赔偿款,减轻家庭负担,可烦恼也随之而至。该物流公司经营的主要线路是上海至四川成都、上海至重庆,谈某身为业务主管,虽不从事具体运输工作,但公司成立初期,他经常需要往返三地洽谈业务。
“按规定,我外出需要向管辖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经过一周左右的时间才能得到司法所的批复。可有时候工作来得突然,我得马上出差,这时候向司法所申请就来不及了。”谈某为此十分焦虑。
今年9月27日,开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谈某的情况引起他们的注意。检察官主动打电话联系他,了解其工作情况。
在电话里,谈某详细介绍了自己的工作情况及困难,并表示希望检察机关提供帮助。事后,谈某坦言,当时也没抱多大希望,就觉得既然有机会反映问题,那就试一试。可电话另一端的检察官却认真了。挂了电话后,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官立即派人前往司法局了解具体情况。证实情况反映的真实性后,9月28日,该部门正式受理此案,承办检察官与谈某进行了面谈,并前往谈某所在公司及社区了解其日常工作生活表现。“从调查认定的事实来看,谈某日常生活表现良好,且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小。”承办检察官认为,物流公司的收入是谈某生活和赔偿被害人的唯一来源,正常的外出经营活动应该得到保障。
以此案为契机,开州区检察院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辖区40个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一些和谈某有着相同困扰的人。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就社区矫正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类似问题再次与当地司法局进行沟通,双方商定,将以从快从简为原则,处理好类似的请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