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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磋商解决一起噪音污染公益诉讼案
2020-11-30 16:24:00  来源:检察日报

  “运煤的货车鸣笛时间正是夜间居民入睡的时候,特别是老人、孩子经常被鸣笛声惊醒,直接导致后半夜无法入睡。”近年来,由于黑龙江省鹤岗市鹤矿集团热电厂运煤铁路专线经过多个开放路段和小区,为了夜间行车安全,每晚运煤时都会鸣长笛发出警示,这可苦了沿线小区的居民。

  有的居民反映已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向党风政风热线反映,甚至人大代表也为解决该问题提案质询相关单位,但均未得到实质进展。居民为此问题苦恼的同时,鹤矿集团铁路运输部门同样对生产行车安全感到十分棘手,因居民抢道、车辆占道等危及行车安全行驶的行为日益凸显,火车夜间行车鸣笛又不得已而为之,如此一来,扰民问题和行车安全之间的矛盾越发严重。

  有群众了解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后,便拨打鹤岗市检察院12309举报电话反映情况。该院接到该线索后,迅速成立了由市院第六检察部和兴山区院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收集证据和走访调查工作。

  “居民的生活环境受损,我们务必从全市大局出发,助力政府解决民生问题,妥善处理好城市居民生活和企业安全生产两者关系,做到护民生与保生产两兼顾。”该院检察长张剑秋第一时间作出指示。公益诉讼工作专班立刻运用公益诉讼勘察箱,通过噪音分贝检测仪和执法记录仪连续一周昼夜监测火车鸣笛噪音。检测数据反映,夜间鸣笛噪音最高达102分贝,单次鸣笛最长时间34秒,严重超出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白天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可超过55分贝的噪音标准。

  经走访调查,这条供煤运输专线铁路建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建在远郊,初建时对居民没有影响,近年来城市建设飞速发展,沿途已建有23个小区和单位,居民人口达4万余人,无人看守的道口17处。为了保障安全行驶,火车通过道口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鸣长笛,有退行和紧急情况时必须鸣长笛二至三次。但夜间鸣笛势必会影响沿线居民生活休息,这种情况已持续了5年多。

  火车鸣笛造成的噪音污染既然长期存在,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该院检察官又来到市生态环境局,得知该局先后接到群众关于此问题的投诉共10余次,但企业为确保行车安全,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夜间行车鸣笛,并无不当之处。

  如何破解噪音扰民的棘手难题?公益诉讼专班的检察官尝试通过磋商方式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解决难题。该院副检察长史卓带队到相关生产企业、机关、物业和信访部门等十余家单位进行沟通,多次就鸣笛扰民的严重程度、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等进行分析研判交流。

  9月25日,该院组织召开火车鸣笛扰民磋商会议,鹤矿集团铁路运输部、市生态环境局、鹤矿集团相关部门、工农区信访局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受邀参会。会议充分听取了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通过磋商,各方达成一致意见:鹤矿集团铁路运输部门表示将克服困难,减慢火车行车速度,按照规定,每年4月至11月期间,在生产条件和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夜间装车白天运输的方式,避免夜间行车鸣笛扰民,冬季夜间行车尽量减少鸣笛次数、降低鸣笛时间和音量(冬季若不及时装煤运送,煤会上冻受损);鹤矿集团的相关单位表示在保障安全生产的情况下积极为铁路行车提供便利条件;工农区相关部门提出发动物业、社区网格员,在人员密集道口画出警戒线,设置隔离桩,在道口附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行车氛围。

  检察机关帮大家伙儿解除了“心病”,居民们也自发印制《给行车一份顺畅,给自己一份安宁》倡议书,发动志愿者张贴到小区门口和电梯间、发放到私家车主手中,为营造安全行车环境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检察机关敢于担当,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要为你们点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鹤岗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火车鸣笛扰民治理工作的开展给予充分认可。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