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嵊州市检察院联合当地法院、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台了《关于建立不动产处置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份实施意见将嵊州市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通过文件的形式规范化、实效化,实现了检察建议的落地生根。
今年4月,当地法院主动向嵊州市检察院“求助”。原来,法院在执行涉案不动产时,因产权不清、违章建筑、证照不全等问题导致涉案不动产难以处置,从而出现积案,可在向当地自然资源局发出征询函后,除3件有答复外,其余全部石沉大海,涉案不动产问题难以沟通解决,陷入僵局。
于是,该院作为第三方执行监督部门介入,通过查阅案卷、实地走访等形式展开调查,全面分析问题症结。随后,该院就调查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整改意见,分别向法院、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前期调查涉案不动产情况,规范征询函制作,精准函询;同时建议自然资源局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同时建议两家单位建立健全相互协作机制,畅通协助执行通道。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又多次牵头组织三方沟通协调会,就涉案不动产执行难问题听取双方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不懈努力后,当地法院与自然资源局就涉案不动产执行问题达成共识,明确了复函期限,开辟了函询通道,建立了工作交流群,最终形成了工作机制。
据了解,2019年下半年以来,该院作为绍兴地区民事执行监督试点单位,以检察建议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民事执行监督新模式,促成部门或领域的行为更加规范,努力提升地方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