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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弟弟不用再“背锅”了
2020-10-30 10:00:00  来源:检察日报

  哥哥冒用弟弟之名被判刑,两份检察建议让弟弟终获清白。中秋节前,在浙江义乌打工的广西小伙小黄再次来到诸暨市检察院,为检察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并自愿签署了息诉息访承诺书。

  原来,2015年2月,小黄的哥哥大黄在诸暨因扒窃他人手机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抓获后,大黄谎报了小黄的身份,并以小黄之名被判刑。此后,这个“污点”给小黄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不得已,2017年,小黄来到诸暨市检察院求助、申诉。

  了解这一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了刑事申诉审查程序。经复查查明,由于兄弟俩长相相似,对彼此的个人信息较为了解,因此直到判决,大黄冒用身份的情况也未被司法机关发觉。

  诸暨市检察院立即发送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法院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立案再审。2019年年底,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采纳了检察建议,认为大黄是累犯,且冒用他人身份接受审判,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故撤销原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大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判决生效后,细心的检察官查询后发现,小黄名下依然还有之前的犯罪记录。于是,该院发出了第二份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撤销小黄名下的刑事判决记录,并加强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审核工作,杜绝类似冒名受审情况的出现。诸暨市公安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上报审批后予以撤销,并进行了回复。

  “监督全覆盖、程序全追踪,两份检察建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诸暨市检察院首起通过向法院发送再审检察建议的形式,由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加刑处理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周朝煜说。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