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老人李老汉在山东省莘县检察院、民政局和公安局的帮助下,跨越300多公里,终于与家人团聚,结束了20多年的漂泊生活。
“王主任,今天老人和子女已经启程回家了,他们专门委托我向咱们检察机关再次表示感谢,照片我马上就发给您。”8月31日,莘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王章英接到莘县民政局救助站王站长的电话,随后就看到了李老汉和子女的合影,他的一颗心终于落地。
说起来,李老汉的这份幸运与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关。今年4月,莘县检察院在开展生态水系、湿地及水利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徒骇河郑庄大桥涵洞中堆放了大量树枝,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一旦点燃会对桥梁产生危害。另外,由于雨季即将来临,可能对行洪造成不良影响。该院第四检察部就此进行详细调查,发现涵洞大约10米长、10米宽、2米高的空间中,树枝被成捆地码放,堆砌得井井有条,系有人刻意而为。
针对上述问题,莘县检察院向莘县水利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涵洞内乱堆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涵洞进行清理。
让人没想到的是,涵洞中竟然有一位流浪老人,老人对清理行为非常排斥并进行阻拦,致使清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这里住人可不行,不光有行洪隐患,也容易发生火灾,风餐露宿的老人身体也受不住啊。”王章英立即与莘县水利局进行沟通,制定了对应方案,并主动协调组织县公安局和县民政局,将流浪老人劝往民政部门救助站。
“大爷,您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啊?”在救助站里,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老人时而情绪激动,时而支支吾吾,一直无法清晰表达。经过大家耐心询问,终于了解到老人姓李,是河南省鹿邑县人,已经年近七旬了,20多年前离开家后一直在外流浪,最近刚刚找到这处涵洞栖身。
经莘县民政部门与鹿邑县民政部门主动联系,莘县公安局对李老汉进行照片比对,最终确认李老汉的家在鹿邑县一处偏远的农村,并联系上了李老汉在广东、湖北的儿女。儿女表示李老汉患有精神二级残疾,走失后家里一直在寻找,“这么多年都没找到人,家也没回,我们都以为父亲不在了。”
8月31日上午,在民政部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李老汉和子女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司法有温度,细节暖人心。9月1日,莘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得知李老汉已顺利到家,与家人团聚。一封检察建议连接起了被时空阻隔20多年的血缘亲情,一场漫长的寻亲路也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老人的问题解决了,涵洞的清理问题不容忽视。在莘县检察院的建议下,莘县水利局立即组织人员,在清理并归还李老汉个人物品后,对郑庄大桥涵洞进行了彻底清理,确保排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