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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烂尾塔吊”专项整治提升居民“安全指数”
2020-09-30 11:27:00  来源:检察日报

  “金园丁建设工地上的塔吊终于拆除了,这下咱从这里走可不再提心吊胆了。”8月28日,居住在河南省南阳市幸福城发小区的一位居民高兴地说。

  金园丁建设工程始建于2009年,该工程自2013年主体建筑完成后,一直未能完工,处于“烂尾”状态。工程停工后,工地内4台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长期闲置,无人管理,塔吊局部存在锈蚀现象。塔吊直接伸向街道,随风摇摆幅度较大,如一颗“定时炸弹”,对来往行人随时造成严重危害。8月23日,在南阳市、宛城区两级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南阳市宛城区住房与建设管理局组织人员对该4台塔吊依法拆除。

  这是南阳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清理“烂尾塔吊”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4月以来,南阳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市区内有多处楼盘处于停工状态,工地内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长期闲置无人管理,且部分停工工地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烂尾塔吊”的吊臂长期横停在居民区、公共道路上空,附近人员密集、交通往来频繁,直接威胁到中心城区的公共安全和交通道路安全。

  5月16日,针对排查的问题,宛城区检察院向该区住房与建设管理局发出了该区首份关于公共安全和交通道路安全的检察建议,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对辖区闲置塔吊进行依法处理。区住房与建设管理局立即召开整治推进会,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相关问题限期整改,并通过建章立制,促进监管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根据2019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支持检察机关在生产安全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规定,今年4月起,南阳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清理“烂尾塔吊”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他们对全市楼盘建设情况进行拉网式摸排,列出了存在隐患的楼盘名单。

  截至目前,南阳市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三个检察院分别向当地住房与建设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涉及楼盘20余个、塔吊36台。住房与建设管理部门组织人员依法拆除塔吊11台,检测15台,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