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中南部,历史悠久,因境内7座火山的排布神似北斗七星,加之山川秀美,故有“七星宝地”之称。
2015年7月,伊通满族自治县检察院被确立为全国首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试点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该院紧紧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忠诚履行共和国司法卫士职责,坚定为满乡伊水发展保驾护航。
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伊通河全流域综合治理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率先梳理排查出伊通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一垃圾处理厂对伊通河流域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两侧植被遭到破坏。针对违法排污问题,该院制发了吉林省首份诉前检察建议,提出整改纠正意见,推动伊通河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伊通河公益诉讼案2018年被中政委评为“政法战线改革之星”典型案例,2019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三个优秀检察建议”之一,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15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人民日报》等7家国家级媒体对此进行采访,云南省检察院等40余个检察院到该院考察交流。同时,吉林省检察院向省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将伊通河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吉林省‘十三五’规划”(“全省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争取专项治理资金1.8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1亿元,伊通河得到了全流域综合治理。
落实环保督察要求,守护伊通绿水青山
该院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党委政府关注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工作。2017年,该院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确定督导伊通县15个重点问题,向有关部门下发检察建议,依法按程序拆除位于大孤山火山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评估价近1400余万元的宾馆1处,推进11个类案问题“一揽子”解决,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重点问题的80%。
2018年11月,该院与吉林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建立了吉林省首个“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示范区”,栽种近2000平方米的检察公益林,真正起到了由惩戒规制到教育警示,进而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2019年3月,中政委门户网站中国长安网对此案例和伊通河公益诉讼案例进行了长达70分钟的网络直播,累计500余万人次观看。今年4月,该院同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成立“河源野生动物检察保护示范区”,主要用于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的救助和保护。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吉林省反馈的整改意见和移交的案件线索,该院对县域内5家白灰厂污染环境问题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这5家白灰厂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超限开采等诸多问题。该院随即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下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进行整改。当地县委、县政府决定对5个非法开采的矿洞进行爆破,群众切身感受到公益诉讼工作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拓宽公益诉讼渠道,为满乡伊水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全面落实河长制。按照河长制的部署,该院多次对伊通河、西苇河等进行走访调查。今年5月,该院联合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部门开展了西苇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对阻碍行洪安全、违法违规排污、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及非法采砂行为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恢复正常生态环境。这一做法被吉林省委、四平市委和四平市政法委等机关推广。
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院依法对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中行为人擅自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和建设水库,毁坏林地总面积2.5万平方米,导致该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一审判决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在行为地一个植树周期内补种樟子松苗木8253株(保证成活率85%以上),真正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恢复生态的目的,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该院始终把公益诉讼工作视为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积极回应群众对加快发展、健康生活、绿水青山的殷切期盼,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同频共振、勠力同心,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满乡伊水的全面发展贡献伊检人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