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等5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近日,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各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某某作为被告单位南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在负责经营管理公司期间,于2014年7月至2016年5月间,授意或通过公司员工被告人赵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南通市多个住宅小区的业主信息供计11683条。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间,被告人赵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被告单位南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本人从他人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向他人提供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供给83850条,非法获利人民币4900元。2017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从被告人赵某某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供计3788条。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被告人仲某某向被告人赵某某等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供计1215条,非法获利人民币30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