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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前的风波烟消云散
2026-05-22 16:48:00  来源:检察日报

  “都是开门做生意的邻居,往后互相体谅、和气生财,这事就此翻篇。”今年3月,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里,赵刚、刘娟夫妇与邻居王丽(均为化名)握手言和,双方脸上重现笑意。一场因电动车停放引发的轻伤害纠纷,在检察机关的耐心调解下圆满化解。

  这起纠纷发生在2025年8月,刘娟与王丽因店铺门口电动车停放影响部分客流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刘娟丈夫赵刚见状上前参与争执,推搡中致王丽倒地受伤,后经鉴定王丽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卷,发现双方本是相邻经营多年的商户,平日并无积怨,此次纠纷仅因偶发琐事处理不当引发。

  “如果一诉了之,案子虽结,矛盾未必真解,甚至可能加深邻里隔阂,影响双方生计与社会和谐。”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坚持将矛盾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耐心开展释法说理与情绪疏导。承办检察官向赵刚、刘娟阐明故意伤害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认清错误、真诚悔过;同时充分倾听王丽诉求,安抚其情绪,并从邻里长远相处、经营环境和谐等角度予以疏导,双方态度逐渐缓和。经调解,赵刚夫妇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王丽对赵刚的行为予以谅解,邻里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鉴于赵刚虽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从宽情节,今年3月,该院依法对赵刚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桩邻里小矛盾,牵着两方当事人,也关系着辖区的和谐稳定。“我院将持续深化轻伤害案件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建设,把和解谅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