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打造“生态检察+碳汇”样本赋能绿色发展
2023-11-29 14:43:00  来源:检察日报

  李岱岷:大兴安岭是祖国北方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其中54%的面积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全市林地面积近1.7亿亩。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南麓,森林、水、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十分丰富,草地面积达24.95万亩、林地面积达4166.3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4.98%。

  今年初,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通过认购碳汇替代性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打造“生态检察+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新样本,以高质量的检察监督赋能绿色发展新篇章。

  克一河森工公司是鄂伦春自治旗唯一一家具有销售“符合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林业碳汇产品资格的国有森工企业。我院党组班子多次与该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达成协作意向,并通过召开“生态检察+碳汇补偿”座谈会签署了《“生态检察+碳汇补偿”办案协作机制》。此外,我院还与该企业共建内蒙古首家生态检察碳汇修复实践基地,首单认购1200吨碳汇进行受损生态替代性修复。

  截至目前,我院办理的3起刑事不起诉案件当事人、8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认购碳汇1850吨,在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的同时有效助力生态保护。

  记者: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在“试碳”工作中作了哪些努力?

  李岱岷:我院针对生态检察碳汇补偿进行了整体性思考、全面性安排、系统性部署、重点性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同时,我院发挥“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作用,多次牵头相关单位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互相移送案件线索,并持续探索公益诉讼监督新路径,为大力推动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为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复,我院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持续发力,对近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发掘线索,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引导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金用于认购碳汇,替代性补偿受损生态环境。

  记者:碳汇在当地从不为人知到深入人心,其间有没有令您印象深刻的案件?

  李岱岷:我院办理的刘某毁坏林木案让我印象深刻。刘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私自砍伐自家耕地旁的2011株树木,立木蓄积38余立方米,价值6895元,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2022年8月,我院以刘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同年11月,在法院的见证下,我院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承诺赔偿6895元生态损害赔偿金。在此期间,办案检察官多次向刘某介绍碳汇的相关知识。今年3月,刘某主动找到办案检察官,表示想通过用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碳汇的形式来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后经其委托,我院代为认购碳汇,目前138吨林业碳汇已核销完成,取得了良好成效。

  记者:对下一步的碳汇工作,您有什么打算?

  李岱岷:森林是陆地最大的碳库,在全球碳平衡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据测算,到2060年之前,我国森林若能实现年固碳量8亿吨,可完全实现碳中和目标。引入“生态检察+碳汇”概念持续推进鄂伦春自治旗生态治理现代化,是我院党组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立足大兴安岭实际,实现高质效办理每一个生态环境检察案件、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检察实践。目前,我院在推动以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工作中已取得一定成效,今后我们将以实际行动不断将“试碳”工作深入推进,以检察之力保障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实现。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