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陕西省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检察专题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教授,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几点思考”为题,为陕西省三级检察院干警作辅导授课。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主持讲座。
吕忠梅系统讲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法治理论,全面阐释了蕴含其中的人类观、自然观、法律观以及系统性思维、整体性方法;深入分析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现状,回顾了检察机关在政策指引、案例指导、规则推动以及集中管辖、区域协作、多方联动等方面的有益探索,指出了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案件存在的现实困难与问题;结合生态环境立法新动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需求,对推动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法律监督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王旭光对吕忠梅关心支持陕西检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围绕学习领会授课内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陕西省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统筹履行监督职责、诉讼职责和社会职责,凝心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