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沈利平来到该区邱家店镇刘家疃村,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回访。天气虽凉,但阳光很好,走进温暖的瓦房内,看到李某乙与张某两家人正围坐在茶几旁,有说有笑地聊着村里的趣事儿。
2022年2月6日,邱家店镇某饭店内,李某乙与张某两家人正在聚餐。其间,李某乙与张某发生了口角,李某甲、李某乙两兄弟对张某拳打脚踢。回村后,李某甲与张某再次发生口角并厮打在一起,在打斗过程中,张某倒地,后被送去就医。经鉴定,张某肋骨骨折为轻伤一级,左手掌骨骨折为轻伤二级,面部有轻微伤。案发后,李某甲、李某乙拒不认罪,而张某也表示坚决不接受调解,要求严惩打人者。
该案被移送至泰山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沈利平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沟通,从证据开示等角度释法说理,让李某甲、李某乙意识到拒不认罪的后果,并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沈利平也多次前往张某家中,从情、理、法角度劝说他接受和解。
“案子本身不算复杂,现有证据也能够证明李某甲、李某乙打人,并且双方是有调解可能的,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诉了就在邻里之间筑起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沈利平说,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甲、李某乙与被害人张某是邻居,平时没什么矛盾,如果机械办案,不利于矛盾化解,还会产生负面社会效果。对此,泰山区检察院尝试引入案发地镇政府、村委参与调解机制,响应泰山区委社区村层面“源治理”模式,实现“小事不出社区村”的目标。
随后,泰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等前往邱家店镇政府、村委,就调解情况、案件基本信息与镇政府领导、村干部进行沟通。调研中,镇政府领导、村干部表示,将调动一切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力量,将村民矛盾化解在本村。最终,在多方共同调解下,邻里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