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以询价方式采购以下项目:
一、采购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电子围栏采购项目。
三、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四、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无
六、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14时00分。
七、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6号开发区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八、采购联系人:殷先生;电话:0513-8598666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