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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财的不同类型及罪名界分之一——“伪装小额支付型”
2019-11-25 14:10:00  来源:开发区检察院

  近年来,网络侵财案件高发,其类型归结起来有虚假链接、钓鱼网站、植入木马、虚假二维码、免密支付等几种典型的形式,涉及到“盗”“骗”交织的案件以钓鱼网站最为普遍、最为典型。这类案件中,既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又存在秘密的窃取行为,同时还都发生了财产被转移占有的后果,对该类案件的定性,关键是要审查被害人是否有处分意识。实践中,常见的以钓鱼网站为平台实施的网络侵财案件有“伪装小额支付型”“骗取支付宝信息型”“绕开第三方支付平台型”等三种类型。

  “伪装小额支付型”网络侵财案件,是指行为人将大额支付的木马病毒伪装为小额交易的链接,以尚未看到付款成功的记录等事由诱使买家点击链接进行小额支付,一旦买家点击链接后,被植入链接的木马病毒就会将买家银行卡内的大额存款转至行为人控制的账户。在该种类型的案件中,行为人仅仅有小额支付的处分意识。对于支付的小额部分,应当认定为诈骗。司法实践中往往因为数额太小达不到诈骗罪的入罪标准而不予考虑。行为人取得被害人卡内的大额资金是通过运行隐藏在链接后的木马程序,被害人对这一程序的运行毫不知情,根本没有处分卡内大额资金的意识,对于大额资金部分应当认定为盗窃。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