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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与公安分局联合发文加强案件收送管理
2017-11-09 14:53:00  来源:南通开发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日前,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案件收送管理协作配合的意见》,就案件收送管理建立协作机制,从源头上避免不符合条件的案件进入审查批捕或起诉环节,有效提升了移送刑事案件质量。 

  该意见共12条,明确了检察院案管部门、公安法制部门为各自的案件集中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刑事案件收送管理对口衔接工作,并重点对统一受理的案件类型、期限范围、受案标准、案卷材料、电子卷宗制作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对近年来移送受理案件中检公双方容易出现的分歧进行了明确。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对不批准逮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提请复议等8类案件由案管部门统一受理;案管部门受理案件时,须对移送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移送的案卷材料是否正确齐备、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卷宗装订是否符合要求、电子卷宗制作是否规范清晰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信息情况是否完整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 

  该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的移送、受理、促进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是规范检公双方执法办案行为的又一重要举措。 

  编辑:项佳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