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家电的吗?来清河小区三单元1205室,这里面的家电都要换新的,旧的都卖给你,拉走吧!”秦某已卖了几套他人待出租房里的所有电器,她打着房屋租赁的幌子多次将待出租屋内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大件家电出售获利,是“租”到哪儿“拆”到哪儿。经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12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秦某为实施盗窃,以租赁房屋居住为由,通过网络联系房主或房屋中介,在看房时取得房主房屋钥匙或电子门锁密码后,假冒房主,编造各种事由,将房主家中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电器出售给家电回收人员,由回收废品和家电的人上门拆卸、运走。在她拆卸杨某家中空调时,被房主杨某抓了一个现行。杨某立即报案,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将秦某控制,人赃俱获。
由于秦某处在哺乳期,按照规定不能予以羁押。其间,她竟然再次作案,以房东名义出卖房东家的家电等物品。通过这种手段,秦某共计作案7起,盗窃物品总价值达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