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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起驾考作弊案,促成一次集中整改
2022-09-30 09:05:00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从办理一起驾考作弊案入手,延伸监督职能,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规范驾考秩序。

  2021年11月,焦作市某机动车驾驶科目一考试现场,巡考员发现考生刘某在开考前10分钟左右一直在答题,后来却坐着一动不动。这引起了巡考员的注意,巡考员于是把刘某已作答的题目调出,让其读题,结果发现该考生连题目中的字都认不全。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考生随身佩戴有摄像头等作弊设备。

  原来,刘某知道自己通不过考试,就找到了李某帮忙。双方约定,李某确保刘某通过科目一考试,事后刘某给付李某费用4000元。考试当日,刘某在身上安装了摄像头、耳机等作弊设备后,由李某将其带到考场外,交由考场工作人员秦某将其带入考场,并安排焦某(另案处理)通过耳机为刘某传送答案。

  山阳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发现,秦某利用其负责考场安检工作的职务之便,与李某等人内外勾结,将佩戴作弊设备的考生带进考场,截至案发,已作案7起。

  今年3月,山阳区检察院对秦某、刘某、李某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7月8日,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秦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各并处不等罚金,且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及相关活动。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鉴于这种犯罪活动对道路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案件起诉后,山阳区检察院及时向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辆管理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以案促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相关从业人员执法业务培训,从源头上防范驾校输出“马路杀手”。

  收到检察建议后,机动车辆管理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改专项活动。专项整改期间,该所组织人员在驾考等重点岗位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治理,并与交通运输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检验常态化检查机制,专门成立车管所警务案件督察室,将全市所有考场考试线路、音视频资料全部纳入综合业务监管系统,对全市驾校的培训质量、课程设置等进行督导检查。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