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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 查弱项补短板创出新业绩
2020-11-30 15:45:00  来源:检察日报

  “解难题、开新局、创品牌,工作要领先、争第一,关键看一把手。”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时贵致信全市基层院检察长,要求一把手发挥“领头雁”作用,担起职责使命,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发起冲刺,冲在全省最前列。

  “当好排头兵,是省委对福州市的要求。”张时贵在信中说,检察工作走前头,就要对标最高检、省院部署要求,对照业务核心数据查弱项、补短板,拿出新举措,干出精气神,创出新业绩。

  据悉,去年前9月,福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量下降,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靠后,个别基层检察院线索立案或诉前检察建议尚未破“零”,“等”外领域案件探索没有新进展,工作质效与省会城市排头兵要求严重不符。在此背景下,当年9月30日,张时贵写信要求基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尽快扭转局面。

  随后,福州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内河、闽江、沿海三场督导工作片会,两级院上下一体,全面发力,形成挖掘小专案、推出小专题、组织小专项层层递进的公益诉讼运作模式。经过最后三个月奋力追赶,公益诉讼主要办案指标从全省第八名提升到第二名。今年1月至8月,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三项业务核心指标居全省首位。

  张时贵在信中给出四个“锦囊之策”:发挥业绩考评“导向性”作用;提升机制创新“推动性”作用;突出精品案件“引领性”作用;强化信息宣传“提升性”作用,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各项业务指标更加优化合理,培育更多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典型案例,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持续提升福州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关注度和人民群众认知度、满意率。

  该市鼓楼区检察院专题研究解决不规范司法行为的“顽疾”,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提质增效;仓山区检察院运用“案-件比”专项分析研判结果,将影响“案-件比”的案件退补率、延审率、认罪认罚率、审结率及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等指标列入考评内容,正向引导检察官主动担起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并配套建立检察官个人“案-件比”及相关指标月通报制度,该考评机制试运行以来,“案-件比”持续优化。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