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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不起诉宣告进企业,以身边实例提升普法教育成效
2021-06-25 14:55:00  来源:南通开发区检察

  “感谢检察官依法对施某某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并且通过今天的宣告会给我们全体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今后我们一定要以此为鉴、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同时也要劝告亲戚朋友千万不能因为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在南通某建设投资公司会议室,公司董事长向检察官们表示感谢,同时郑重地向全体员工提出告诫。

  6月18日,南通市开发区检察院分管院领导、承办检察官一行三人来到该公司,依法对该公司员工施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送达,并借机开展危险驾驶法治教育。宣告现场,某建设投资公司组织了公司高管、中层干部、普通员工代表共20余人现场参与了不起诉公开宣告会。

  2020年11月21日21时25分许,施某某醉酒后驾驶汽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后经鉴定,施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0.9mg/100ml。施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施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在其参加了40小时的交通志愿服务之后,南通市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依法对被不起诉人施某某进行了训诫。被不起诉人施某某现身说法,向检察官及在场人员宣读了悔过书以及参加交通志愿服务的感想,并劝诫同事亲友以自己为戒、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分管院领导以案释法,通过讲解危险驾驶罪相关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对公司在场人员开展普法宣传,以实际案例使在场人员切实感受司法温度和司法力量,给在场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不起诉公开宣告,一方面为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打开了新窗口,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另一方面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提升普法教育实效,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