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情暖七旬老人
2018-06-15 13:59:00  来源:开发区检察院

  2018614日下午,南通开发区院控申检察官把经审批核拨到的16000元司法救助金亲自交到李某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家属高某兰手中,七旬老人连连表示感谢并当场痛哭不已。 

  2018113日晚,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途经南通开发区某路口时,与对面方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张某华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李某弃车逃逸,张某华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李某在该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控申部门得知案件相关情况后,主动联系被害人近亲属,并先后两次前往被害人居住地村委会、被害人家中调查了解情况,收集、核实相关救助材料。 

被害人张某华,生前从事泥瓦匠工作,七十多岁高龄仍靠在工地看大门加班补贴家用,而交通事故正巧发生在其加完班回家的途中。被害人妻子年老无工作,其独子无正式工作,且因欠他人债务到处躲藏,被害人去世后其妻子失去主要生活来源,也未得到任何赔偿。肇事者李某,四川省富顺县人,曾因犯强奸罪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于19962月刑满释放后,李某一直打短工,后结婚并生一女,其妻在女儿未满周岁便离家出走,目前其女儿刚刚成年。最近三年,李某在南通打工,其收入仅满足个人生活需求,无赔偿能力。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彰显检察人文关怀,该院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被害人近亲属救助16000元,这也是该院积极贯彻"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要求,实现工作理念从依申请救助到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到上门问案转变的体现。
  编辑:项佳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