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首期企业家法治沙龙暨风险防控论坛举行
2017-03-31 16:22:00  来源:南通开发区检察院

  329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南通开发区)首期企业家法治沙龙暨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主题论坛(简称法治沙龙),在该开发区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举行。 

  本次沙龙活动围绕着 “防范劳动争议法律风险、构建和谐法治劳动关系”这一主题,共邀请了来自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劳动案件专业代理律师,以及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协会领导、会员企业家代表逾70余人。 

  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铁发表了开幕致辞,强调指出: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他希望非公企业协会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在办实事、见实效、出实招上下功夫,努力探索出一条建设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新途径。 

  会上,南通市检察院预防部门负责人建议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本着防风险、补短腿、促发展的思路,在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理论高度、预防体系、预防实效上再上新台阶。 

  南通市律师协会会长顾迎斌则从律师的角度肯定本次沙龙的积极意义,他认为,当前,企业家面临的法律风险无时不在,律师不光是帮别人打官司,企业在依法维权、依法赚钱、防控法律风险等方面,都需要律师参与。 

  随后,与会代表围绕“防范劳动争议法律风险、构建和谐法治劳动关系”这一主题,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 

  南通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作了题为“当前我市劳资矛盾特点及风险防范”的主题发言,她在分析该市当前劳资矛盾的特点后,认为企业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重点需把好入职、在职、离职三道关口。 

  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作了题为“企业劳动用工纠纷的涉诉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的主题发言。她指出,企业用人单位要与单位员工依法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履行合同中要保留证据,同时,对个别员工故意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提出苛刻条件的,要及时书面告知限定日期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日仍不签订的即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南通开发区劳动仲裁院刘平玉院长介绍了近年来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的情况及劳动争议的特点和原因,指出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常见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经济补偿金等方面。 

  来自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的王晶律师作了题为“共同商业秘密权利人如何认定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主题发言;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尹志刚律师作了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刘小琴律师作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及计算基数、陆呈虹律师作了员工入职登记实务操作和法律风险点的防控的组合发言。南通实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晓华作了“依法实施劳动合同管理,规避用工法律风险”的主题发言。 

  南通开发区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以及该非公企业常务理事单位、东丽合成纤维(南通)有限公司理事、总务人事部长,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协会会员单位、携程信息(南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等,也分别结合各自公司实际谈了人力资源劳动用工方面的困惑和问题。 

  法治沙龙活动的最后,北京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前、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法学副教授张懿分别对与会企业家提出的劳动用工困惑从法律角度作了如何处理和防范的互动解答。 

  本次论坛由南通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和南通开发区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协会主办,江苏帅龙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协办。通过研讨,形成一定的会议成果,为出台指导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法律风险体系建设意见提供了基础。 

  据了解,作为沙龙活动主办方的南通开发区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协会,在2012年7月,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全国首家区域性的非公企业预防犯罪社会团体组织。协会成员已由创立之初的64家,发展到了现在的578家。 

  编辑:项佳锐